“刷单返利诱惑大,一夜暴富是陷阱!”“花式理财需警惕,不听不信不转账!”这是静安区检察院金融检察官在静安寺司法所前向群众普及金融安全的一幕。
静安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检察官最操心的便是群众的“钱袋子”问题。今年3月15日,静安区检察院联合静安寺司法所、静安寺市场监督管理所、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在静安寺司法所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静安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金融检察干警逐一解答了群众疑惑,他们结合具体办案实践,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从“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共建诚信和谐金融”的角度出发,向在场群众介绍了金融消费者应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等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金融检察官还发放了精心制作的《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益 您金融消费路上的守护星》宣传手册,旨在提升群众甄别非法金融及投资理财风险的能力。
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火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协同发力、久久为功。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形态不断变化,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日益增强,不少打着“金融理财”幌子的非法集资诈骗陷阱让人难以识别。静安区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不断总结新型高发金融案件特点,加强追赃挽损,深化与银行、街道等单位协作联动,通过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活动,不断推进金融犯罪诉源治理。
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协力打造金融“护盾”,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姚安珂
编辑:赵菊玲